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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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