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甘南牦牛藏羊品种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保护与发展规划,促进甘南牦牛藏羊产业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