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应当加强养犬管理宣传教育、养犬卫生防疫知识的普及工作,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参与养犬管理及监督活动。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