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的发言,由秘书处编发简报发送代表。代表的审议意见会后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汇总整理,并送省有关机关研究处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