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工作报告、计划、预算的提出和审查第三十九条有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中长期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批准程序,参照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