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二条有效主席团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