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掘本地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支持单位和个人举办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文化演出,开发旅游文化精品剧目;鼓励旅游经营者利用大同历史传说、名人轶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