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二章 供热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有效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热量分配和管网布局,明确供热区域和供热方式。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