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五章 供热设施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工程建设施工,不得影响供热设施安全。工程建设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供热管网情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设施产权单位商定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