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有效城乡居民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