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