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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有效

外资银行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碍。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9月30日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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