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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四条

有效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或者第三十一条规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审慎性要求。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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