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机器设备或者其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为投资。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用投资获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