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的合法收入,可以依法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