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安员第十六条已修改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11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