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灾现场、防止复燃,扑火清理和看守队伍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前线指挥部应当明确清理任务、落实清理单位和责任单位。经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撤出看守人员。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