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