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水库管理单位行使对污染水库水质行为的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2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