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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效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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