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六条有效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实施应急物资的技术方案和生产能力的储备,建设和完善应急物资生产体系。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应急物资的生产品种、数量、能力保障等。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