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本市应当与相关省市建立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本市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推进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对接、信息互联互通、防控措施协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