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第二章 扩大开放第八条有效本市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总体部署,实施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