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第三章 投资促进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内进行投资。外国投资者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内的项目,按照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确认手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外国投资者投资市、区重点发展领域内的项目,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关费用减免、用地指标保障等鼓励措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