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环卫工人、快递从业人员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户外工作人员提供饮用茶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