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规模、经济社会、文化遗产等空间关联的数据和信息,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定期评估预警和规划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