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服务国家战略第六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加强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三角区域其他国家级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口岸等重要开放平台联动发展,放大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法治保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