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自贸试验区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扩大优质服务进口。

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数字化贸易为标志的新型服务贸易,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研发服务、数字服务、文化服务等服务贸易新领域。

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的医疗、运输等服务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