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未取得宅基地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建设农村住房施工活动提供供电、供水服务。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