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