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五章 生态文化第三十八条有效全社会应当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自觉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提高资源回收意识,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宗教、民俗活动应当符合绿色生态理念。引导宗教活动方式和消费方式绿色化。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