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自 2020年7月20日起施行。2010年2月5日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宽甸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