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森林草原火灾情况进行统计,建立森林草原火灾档案;边境附近发生的火灾,建立专门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备案。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