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要求,提供物资、通讯、交通、运输、气象、医疗卫生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及时做好人员、财产的疏散和转移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