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