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情况和便于自治原则,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居民100户以下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居民委员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