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万家寨水库、各级泵站、头马营出水口等具有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其原有的功能、建筑特点和风貌进行管理和保护。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