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期限,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