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国家安全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请边防检查、海关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或者凭国家安全部制发的特别通行标志,人员及所乘车辆可以享受通行便利。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