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当选证书和选举委员会的印章等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的文字。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