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区域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