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记录)蚌埠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中电梯选型配置设计审查和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导轨支架预埋等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督。发展改革、教育、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