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设戒烟门诊、设置戒烟咨询热线等形式向公众提供戒烟服务。

鼓励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活动。

鼓励控烟志愿服务组织和有关社会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