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共厕所标示和导向牌,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卫生保洁、维修维护和监督检查等制度。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