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云州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同土林管理机构,有关乡镇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保护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