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