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条有效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