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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章 兽医管理

第六十七条

有效

官方兽医依法履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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