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适宜寒冷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项目研发,推动相关技术攻关,引进和鼓励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