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连接专用烟道或者排气筒,并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建立档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按照国家排放标准进行整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